
为大力培育文明新风,有效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五类人员”违规操办行为, 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此举报奖励公告:
一、举报对象
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
二、举报内容
1.单方操办婚礼宴席超过 20 桌,双方操办婚礼宴席超过30 桌,或以变通手段连续摆席,总桌数超过上述规定的;
2.大操大办丧事,搞封建迷信活动,或戏耍孝子等不文明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除婚礼、丧礼以外,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人员参加其他喜庆事宜的;在婚丧喜庆事宜操办中,违规收受或变相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及贵重物品的;参加他人违规操办,或接受请托为他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在婚庆活动中,带头索要天价彩礼,参与戏耍新人、长辈等不文明行为的;违反文明殡葬有关规定,违规占地修建“活人墓”、“豪华墓”的;
3.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 号)、《关于重申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岳办发电[2016]20 号)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奖励标准
对及时主动提供被举报人基本情况、违规操办宴席现场视频或照片、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证据资料,经查证属实的首位举报人一次奖励 200 元。
四、奖励方式
自查证核实之日起一个月内,采取直接发放、转账到举报人指定账户或充值话费等形式兑现奖金,具体由镇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五、有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或奖励:举报内容含糊不清、缺乏事实根据或举报内容不实的;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与违规操办人情宴无关的;非首次举报或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发现、正在查处的。
(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的有关信息,对泄露举报人信息和压制、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违纪行为,将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事实负责,对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金,构成违纪违法的,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六、受理及举报方式
1.来人、来电、来信、电子邮件举报均可受理。
2.举报电话:0730-6561313,地址:南江镇人民政府一楼党政办。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镇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江镇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责编:陈波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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